鄭州市城鄉建設局昨日發出通知,即日起開展建設工程深基坑施工安全生產大檢查。
深基坑是指開挖深度超過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層以上(含三層),或深度雖未超過5米,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及地下管線特別復雜的工程。目前鄭州建設工程已進入施工高峰期,汛期、消防風險明顯增多,建筑施工安全形勢嚴峻復雜,開展專項安全大檢查是為提前研判可能出現的各種安全風險,確保安全生產。
通知要求,鄭州各縣(市)區、開發區建設局立即對全市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深基坑安全隱患開展排查整治。未經專家評審的深基坑不得施工,沒有基坑監測的深基坑不得施工。深基坑作業前,除應符合有關標準規定外,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帶班、交底、旁站制度,經檢查合格后繼續實施。相關單位要立即開展建筑工程基坑施工安全生產自查自糾,施工企業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全面細致排查整改危大工程安全隱患。
通知提出,凡是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一律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凡是發現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立即下達停止施工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經主管部門復查認定已消除隱患后,方可繼續施工;凡是發現企業對隱患排查整改不力,隱患自查整改流于形式,以及發現隱患繼續冒險施工的,要立即將相關違法違規行為移送處罰,并對相關責任企業和責任人實行信用懲戒。(來源: 鄭州日報記者 曹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