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業長青》作者詹姆斯•C•柯林斯和杰里•I•波勒斯說:“高瞻遠矚公司小心地保存和保護核心價值,但是核心理念的所有表象卻都可以改變和演進。”“最重要的,是不要把核心理念與文化、戰略、戰術、作業、政策或其他非核心的做法混為一談。日久年深之后,文化標準必須改變,策略必須改變,產品線必須改變,目標必須改變,權限必須改變,管理政策必須改變,組織結構必須改變,獎勵制度必須改變。到最后,公司如果想成為高瞻遠矚公司,惟一不應該改變的是核心理念。” 企業生存管理專家、企業未來生存管理理論創始人鄧正紅先生認為,核心理念的產生和發展可以用公式來表示:核——心——理——念,“核”代表物質,“心”代表感悟,“理”代表思維,“念”代表執行(執著的行動或行為)。只要是運動著的事物都有自己的核心理念。誰擁有自己的核心理念,誰就擁有自己的未來。實際上企業文化是因核心理念而生的,沒有核心理念,不堅持核心理念,任何所謂的“企業文化”都是失敗的,也是毫無價值和意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