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塔式起重機對安全裝置要求
2.1能夠完成當起重力矩超越其額外值并小于額外值的110%時,使塔式起重機具有停止提高方向及向起伏增大方向的動作功用;
2.2對小車變幅的起重機能夠完成按起分量和起伏別離調整的功用;
2.3小車變幅最大速度超越0.67m/s的起重機,約束器能夠完成在小車向起伏增大方向,當起重力矩到達額外值的80%時,主動轉換成低速向外運轉;
2.4能夠完成塔式起重機當起重力矩超越其額外值的90%時,主動報警的功用;
2.5能夠完成塔式起重機分量指標的操控進行分擋限速即不同的速度擋位約束不同的起分量。如選用三速電機的QTZ4007塔式起重機當起分量超越40%時高速主動轉換低速運轉;
2.6能夠完成起伏超越最大起伏和小于最小起伏時變幅組織能夠主動停止運動;
2.7能夠完成起升高度超越額外值和落到地面時起升組織能夠主動停止工作;
2.8能夠操控反轉周數(1-3周)在規則范圍內。
其間2.1條摘自GB/T9462-1999《塔式起重機技能條件》的4.5.2規則,作者以為對此條的了解容易產生異議,根據GB7950-1999《臂架型起重機起重力矩約束器通用技能條件》3.3條,此條作者以為應該了解為:
1)塔式起重機應能夠完成起重力矩額外值的起升和變幅動作。
2)塔式起重機在起重力矩大于等于起重力矩額外值的110%不答應起升或增大起伏方向變幅。
3)塔式起重機答應在大于起重力矩額外值,小于起重力矩額外值的110%的區間內任意數值停止向上提高及向外變幅的動作。
2.1能夠完成當起重力矩超越其額外值并小于額外值的110%時,使塔式起重機具有停止提高方向及向起伏增大方向的動作功用;
2.2對小車變幅的起重機能夠完成按起分量和起伏別離調整的功用;
2.3小車變幅最大速度超越0.67m/s的起重機,約束器能夠完成在小車向起伏增大方向,當起重力矩到達額外值的80%時,主動轉換成低速向外運轉;
2.4能夠完成塔式起重機當起重力矩超越其額外值的90%時,主動報警的功用;
2.5能夠完成塔式起重機分量指標的操控進行分擋限速即不同的速度擋位約束不同的起分量。如選用三速電機的QTZ4007塔式起重機當起分量超越40%時高速主動轉換低速運轉;
2.6能夠完成起伏超越最大起伏和小于最小起伏時變幅組織能夠主動停止運動;
2.7能夠完成起升高度超越額外值和落到地面時起升組織能夠主動停止工作;
2.8能夠操控反轉周數(1-3周)在規則范圍內。
其間2.1條摘自GB/T9462-1999《塔式起重機技能條件》的4.5.2規則,作者以為對此條的了解容易產生異議,根據GB7950-1999《臂架型起重機起重力矩約束器通用技能條件》3.3條,此條作者以為應該了解為:
1)塔式起重機應能夠完成起重力矩額外值的起升和變幅動作。
2)塔式起重機在起重力矩大于等于起重力矩額外值的110%不答應起升或增大起伏方向變幅。
3)塔式起重機答應在大于起重力矩額外值,小于起重力矩額外值的110%的區間內任意數值停止向上提高及向外變幅的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