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手架搭架作業辦理
3.2.1新進資料的操控
3.2.1.1新進資料鋼管、扣件及其附件要有產品出廠合格證及質量查驗陳述。
3.2.1.2進入廠區的新進資料有必要打包,并在指定地點擺放規整。打包要求腳手管兩端對齊,高度不能超越80cm,鋼網片、板擺放規整,原則上打包高度不得超越160cm。
3.2.1.3扣件及其附件應專點專箱定置寄存,任何物品擺放不得影響通道順利。
3.2.2構、配件資料點檢
3.2.2.1腳手架資料、扣件、附件等,在運用前、后,有必要按相關技術規范進行點檢。點檢合格后收拾打包張貼點檢合格標識,注明查看人名字及查看日期。
3.2.2.2未經點檢合格或未張貼合格標識的腳手架資料制止吊運至出產現場運用。
3.2.2.3扣件寄存、運送有必要運用專用扣件箱,避免造成油液污染。
3.2.3搭(拆)架作業申請
腳手架運用部分、單位,依據出產實際需要向服務車間提出搭(拆)架作業告訴,并將相關工程及搭(拆)架要求向服務車間、施工隊交底,由服務車間安排施工。
3.2.4作業預備
3.2.4.1腳手架資料現場堆積應按“5S”要求執行定置辦法,不得占用、阻塞通道。
3.2.4.2安全通道專用鋼管運用紅白油漆距離標識,架起安定可靠,通道暢通、合適人員通行。安全通道的策劃、搭設及運用進程的調整、保護應滿意出產實際需要。
3.2.4.3腳手架搭、拆時,地上應設圍欄和戒備標志,并派專人監護,制止風險立體交叉作業,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搭架風險區域,并有用執行戒備辦法和現場監護人。
3.2.4.4夜間、密閉艙室等作業現場應確保杰出照明作用,涂裝后應經測爆、測氧合格,進入前應有用執行通風辦法。
3.2.4.5高度在6米以上、密閉艙室、懸掛或懸空且墜落高度大于4米的腳手架的搭(拆)作業,有必要陳述現場安全主管。
3.2.4.6船艏、船艉整體架的搭(拆),施工隊依據服務車間專項作業輔導書,制定具體施工方案,執行事端防范辦法和應急要求,并對施工人員進行崗前安全交底。
3.2.4.7線形、結構復雜區域搭(拆)腳手架,或施工隊提出有施工困難的,應提請服務車間、安保部等部分現場輔導。
3.2.4.8用于密閉艙室涂裝的腳手架,應按涂裝腳手架要求進行搭設或整改。
3.2.5其他要求
3.2.5.1搭架作業應執行好人員、物件等防墜落辦法,作業進程中應加強現場監護。
3.2.5.2腳手架搭設應依照《搭架作業技術規范》(附件A)要求進行。
3.2.5.3搭架進程中,因環境條件發生突然變化,影響安全作業時,應當即間斷作業,撤出風險區域,消除安全隱患后方可從頭作業。
3.2.5.4應承認天氣、環境等客觀條件符合作業安全要求,當有六級及以上勁風或霧、雨、雪天氣時應間斷搭架作業。雨、雪后上架作業應有防滑辦法,并應打掃積雪。
3.2.5.5船舶移位、下水、進出塢等進程中或被搭架作業結構處于移動、失穩等狀況時應制止從事腳手架搭拆作業。
3.2.5.6原則上,夜間不安排大面積、臨水腳手架的搭(拆)作業。
3.2.1新進資料的操控
3.2.1.1新進資料鋼管、扣件及其附件要有產品出廠合格證及質量查驗陳述。
3.2.1.2進入廠區的新進資料有必要打包,并在指定地點擺放規整。打包要求腳手管兩端對齊,高度不能超越80cm,鋼網片、板擺放規整,原則上打包高度不得超越160cm。
3.2.1.3扣件及其附件應專點專箱定置寄存,任何物品擺放不得影響通道順利。
3.2.2構、配件資料點檢
3.2.2.1腳手架資料、扣件、附件等,在運用前、后,有必要按相關技術規范進行點檢。點檢合格后收拾打包張貼點檢合格標識,注明查看人名字及查看日期。
3.2.2.2未經點檢合格或未張貼合格標識的腳手架資料制止吊運至出產現場運用。
3.2.2.3扣件寄存、運送有必要運用專用扣件箱,避免造成油液污染。
3.2.3搭(拆)架作業申請
腳手架運用部分、單位,依據出產實際需要向服務車間提出搭(拆)架作業告訴,并將相關工程及搭(拆)架要求向服務車間、施工隊交底,由服務車間安排施工。
3.2.4作業預備
3.2.4.1腳手架資料現場堆積應按“5S”要求執行定置辦法,不得占用、阻塞通道。
3.2.4.2安全通道專用鋼管運用紅白油漆距離標識,架起安定可靠,通道暢通、合適人員通行。安全通道的策劃、搭設及運用進程的調整、保護應滿意出產實際需要。
3.2.4.3腳手架搭、拆時,地上應設圍欄和戒備標志,并派專人監護,制止風險立體交叉作業,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搭架風險區域,并有用執行戒備辦法和現場監護人。
3.2.4.4夜間、密閉艙室等作業現場應確保杰出照明作用,涂裝后應經測爆、測氧合格,進入前應有用執行通風辦法。
3.2.4.5高度在6米以上、密閉艙室、懸掛或懸空且墜落高度大于4米的腳手架的搭(拆)作業,有必要陳述現場安全主管。
3.2.4.6船艏、船艉整體架的搭(拆),施工隊依據服務車間專項作業輔導書,制定具體施工方案,執行事端防范辦法和應急要求,并對施工人員進行崗前安全交底。
3.2.4.7線形、結構復雜區域搭(拆)腳手架,或施工隊提出有施工困難的,應提請服務車間、安保部等部分現場輔導。
3.2.4.8用于密閉艙室涂裝的腳手架,應按涂裝腳手架要求進行搭設或整改。
3.2.5其他要求
3.2.5.1搭架作業應執行好人員、物件等防墜落辦法,作業進程中應加強現場監護。
3.2.5.2腳手架搭設應依照《搭架作業技術規范》(附件A)要求進行。
3.2.5.3搭架進程中,因環境條件發生突然變化,影響安全作業時,應當即間斷作業,撤出風險區域,消除安全隱患后方可從頭作業。
3.2.5.4應承認天氣、環境等客觀條件符合作業安全要求,當有六級及以上勁風或霧、雨、雪天氣時應間斷搭架作業。雨、雪后上架作業應有防滑辦法,并應打掃積雪。
3.2.5.5船舶移位、下水、進出塢等進程中或被搭架作業結構處于移動、失穩等狀況時應制止從事腳手架搭拆作業。
3.2.5.6原則上,夜間不安排大面積、臨水腳手架的搭(拆)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