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裝作業責任
5.1公司工程部擔任審閱重大吊裝作業計劃,對吊裝作業進行專業監督處理。
5.2公司健康安全環保部擔任擬定本細則,監督查看所屬各單位履行該細則的狀況。
5.3所屬各單位按照本細則的要求嚴格履行。
5.4作業相關人員責任
5.4.1作業人員責任
a)吊裝作業人員(指揮人員、起重工)應持有效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從事吊裝作業指揮和操作;
b)在作業前應充分了解作業的內容、地址、時刻、要求,熟知作業中的危害要素;
c)作業票所列的安全防護辦法經承認無誤,獲監護人同意后方可進行吊裝作業;
d)對違背本細則的強令作業、安全辦法不執行等狀況有權拒絕作業;
e)吊裝作業完畢后應清理現場,不得遺留安全隱患。
5.4.2監護人員責任
a)對作業票中安全辦法的執行狀況進行仔細查看,發現擬定的辦法不妥或執行不到位等狀況時,應當當即阻止作業;
b)對吊裝作業現場擔任監護,作業期間不得擅離現場或做與監護無關的事;當發現違章行為或意外狀況時,應及時阻止作業,當即采納應急辦法并報警;
c)作業完成后,查看作業現場,承認無安全隱患。
吊裝作業監護人由施工單位指派,請求單位可根據作業需求增派監護人。
5.4.3請求單位作業擔任人責任
擔任吊裝作業計劃、安全辦法及特別工種資質查看,向作業人員交代作業使命和安全注意事項,并承認安全辦法的執行狀況,隨時糾正違章行為;作業完成后,擔任竣工檢驗。
5.4.4施工單位作業擔任人或領導責任
擔任施作業業風險削減辦法的擬定、查看和執行,向作業人員交代作業使命和安全注意事項,并監督履行;擔任在作業票上簽署定見(重大吊裝安全作業票有必要由施工單位領導簽署)。
5.4.5請求單位部門擔任人或領導責任
有必要到現場了解吊裝作業地址及周圍環境狀況,查看作業票上的辦法是否全面并得到執行后,方可簽字同意吊裝作業。(重大吊裝安全作業票有必要由請求單位領導批閱)
5.1公司工程部擔任審閱重大吊裝作業計劃,對吊裝作業進行專業監督處理。
5.2公司健康安全環保部擔任擬定本細則,監督查看所屬各單位履行該細則的狀況。
5.3所屬各單位按照本細則的要求嚴格履行。
5.4作業相關人員責任
5.4.1作業人員責任
a)吊裝作業人員(指揮人員、起重工)應持有效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從事吊裝作業指揮和操作;
b)在作業前應充分了解作業的內容、地址、時刻、要求,熟知作業中的危害要素;
c)作業票所列的安全防護辦法經承認無誤,獲監護人同意后方可進行吊裝作業;
d)對違背本細則的強令作業、安全辦法不執行等狀況有權拒絕作業;
e)吊裝作業完畢后應清理現場,不得遺留安全隱患。
5.4.2監護人員責任
a)對作業票中安全辦法的執行狀況進行仔細查看,發現擬定的辦法不妥或執行不到位等狀況時,應當當即阻止作業;
b)對吊裝作業現場擔任監護,作業期間不得擅離現場或做與監護無關的事;當發現違章行為或意外狀況時,應及時阻止作業,當即采納應急辦法并報警;
c)作業完成后,查看作業現場,承認無安全隱患。
吊裝作業監護人由施工單位指派,請求單位可根據作業需求增派監護人。
5.4.3請求單位作業擔任人責任
擔任吊裝作業計劃、安全辦法及特別工種資質查看,向作業人員交代作業使命和安全注意事項,并承認安全辦法的執行狀況,隨時糾正違章行為;作業完成后,擔任竣工檢驗。
5.4.4施工單位作業擔任人或領導責任
擔任施作業業風險削減辦法的擬定、查看和執行,向作業人員交代作業使命和安全注意事項,并監督履行;擔任在作業票上簽署定見(重大吊裝安全作業票有必要由施工單位領導簽署)。
5.4.5請求單位部門擔任人或領導責任
有必要到現場了解吊裝作業地址及周圍環境狀況,查看作業票上的辦法是否全面并得到執行后,方可簽字同意吊裝作業。(重大吊裝安全作業票有必要由請求單位領導批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