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10月22日電(記者姚子云)為加強流域綜合管理和保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近日,江西出臺《江西省流域綜合管理暫行辦法》,對江西區域內從事流域水資源保護、河湖水域岸線管理保護、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等明確各部門職責。
根據辦法規定,水利部門負責開展水資源管理保護,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組織河道采砂、水利工程建設、河湖管理與保護等,依法查處水事違法違規行為;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水污染防治工作,組織開展流域水生態環境質量監測,定期發布地表水水質監測信息,依法查處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實現贛江流域環境保護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環評、統一監測、統一執法;農業農村部門負責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水產養殖尾水治理的指導服務,依法依規推進農藥化肥科學安全用藥;林業部門負責推進生態公益林和水源涵養林建設,推進綠化和濕地、草地保護與修復工作。
此外,江西要求建立流域保護治理規劃制度、流域水環境質量目標管理制度、流域監測數據共享制度、流域風險預警制度、流域管理信息共享制度、生態保護修復制度和流域聯合執法機制等,提高生態保護治理水平。